2011年5月27日 星期五

台灣之恥:賴俊傑。起雲劑(香料)添加塑化劑DEHP

這件事,台灣政府要負最大的責任,
這件事超級嚴重,攸關人們健康生存、免於恐懼的權利。
昱伸香料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34733524)
資本總額(元):5,000,000
代表人姓名:賴俊傑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一七七巷十六號一樓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核准設立日期:74年03月19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81年11月04日
所營事業資料:
1﹒香料、食品添加物、調配加工買賣業務。
2﹒前項有關產品代理經銷投標進出口貿易業務。

所有用起雲劑的食品製造加工的工廠,難道不用清楚的知道「其使用的起雲劑所含的成份嗎?」

政府把關沒做好,政府對企業、工廠的教育沒做好,甚至可能政府中有人從中獲利!!
政府把關沒做好,政府應要求所有加工過、再製的食品,其所有成份、添加物都必須全部標示清楚,並通過檢驗才得以上市販售。
話說,人類只要有蔬菜水果五穀類就可以生存,非完全天然的食品都不應該隨意的核淮上市販售。

再說,食品添加含有DEHP的起雲劑,真的只有五年嗎?這家公司已成立26年了!
大家想想,雖然台灣健保看病很便宜,但我一點也不喜歡去醫院,所以不會沒事跑醫院,也就是,沒事誰會想去醫院,所以,台灣醫院每天看病的人那麼那麼的多,有部分會不會就是因為長期誤食了這些有問題的加工食品呢?

元兇賴俊傑,全家都要終身服牢役!或是全家槍斃!全家終身服牢役並且三餐吃塑化劑!
為什麼要全家,因為我認為他的家人都是知情的幫兇!

如果妳說:不能因為一個人犯罪,而牽扯到無辜的下一代。

我會說:妳怎麼知道那姓賴的一家人知不知情!妳想想,
我會說:那姓賴的一定叫家人不能喝那些飲料,所以,他的家人一定知情的啦!

2011年3月21日 星期一

台灣司法公平公正嗎?

2010年5月15日下午14時50分,我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59號前的行人穿越道上被AG-XXX號○○客運撞倒在地隨即昏迷失去意識,送醫急救診斷,頭部撕裂傷、腦震盪,縫4針,事後喪失部分記憶,腦力退化、記憶力變差、理解力變差,頭部受傷部位傷口癒合後,仍舊經常疼痛、暈眩,因此承受著極差的生活品質。

車禍當天我搭乘往東方向的307公車,於南京復興路口站下車,我下車後要從公車站旁的行人穿越道穿越道路至南京東路三段259號(屈臣氏前的行人穿越道),我於綠燈時走在行人穿越道上,行進中卻突然被AG-XXX號○○客運撞倒在地隨即昏迷失去意識。當下,我無法記錄與參與車禍現場的調查。事後,警方卻單憑證人B(在捷運站旁的施工工作人員)的一面之詞「見AG-XXX號○○客運在停等紅燈,等號誌綠燈時,該公車剛起步前行,其前車頭(左前)就撞上當時正於行人穿越道上穿越之行人,事故發生時行人號誌轉紅,行車號誌轉綠。」,警方單憑此一面之詞便認定我闖紅燈,事後寄了一張行人闖紅燈罰單給我。

警方宣稱車禍現場無監視錄影器,卻僅憑據證人B的片面之詞即認定我闖紅燈並開單,我認為警方開罰單的依據過於草率,因此向交通大隊及原處分單位提出兩次申訴,但申訴結果皆遭駁回,皆以憑證人B的證詞照樣維持原處分。

XX客運的某位員工還在電話裡威脅說「當時車上都有乘客,都看過車禍發生的經過。」要我儘快跟他們談和解。(若司機真沒有闖紅燈,怎麼沒讓警察調查乘客所看見的呢?)

罰單申訴2次,都失敗後,我欲向法院聲明異議,但因為不知道要如何寫聲明異議書,原本單純想透過朋友介紹的律師寫聲明異議書,或許律師認為時間在急(因為車禍發生至此已經4個多月),他寫了一份刑事告訴狀,其中第2點寫明了對紅單的抗告,第1點寫傷害告訴。接著,第一次偵查庭的檢查官傳訊了本案的2位當事人與2位證人(證人A與證人B),其中證人B (即捷運工作人員)沒有出庭。第一次偵查庭的檢查官只依據警方的「交通事故案件分析研判表、現場圖、現場照片資料、筆錄」和第1次偵查庭的詢問記錄,沒有其他的調查與蒐證,便認定我闖紅燈,並認為AG-XXX號○○客運司機沒有業務傷害過失。(業務過失傷害案件不起訴處分書內容附於文後)

我只要求「公平公正的事實」,因為,由我蒐集車禍發生地點的相關資料得出黃姓司機說謊的可能性(1),且證人B又不出庭說明(2),再者根據最高法院76年臺上字第4986號判例「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然而無論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其得為訴訟上之證明者,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懷疑存在,而無從使事實審法院得有罪之確信時,即應由法院為諭知被告無罪之判決。」(3),根據以上3點,認定我闖紅燈讓我十分懷疑真實性。
網路上有關「不當舉發闖紅燈,異議成功案例」http://blog.xuite.net/yuong.wu/788/21796061

業務過失傷害案件不起訴處分書內容:

上列被告因業務過失傷害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為不起訴處分,兹敘述理由如下:

一、告訴及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報告意旨略以:被告○○○以駕駛營業用大客車為業,為從事駕駛業務之人,於民國99年5月15日下午14時50分,駕駛車號AG-XXX號營業用大客車,沿台北市南京東路3段由東往西方向行駛,行至上開路段255號前(實際上是在259號屆臣氏前),本應注意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且依當時情形,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於上開路段綠燈起步時,疏未注意對向剛下公車穿越行人穿越道之行人即告訴人○○○,因而不慎撞及告訴人,致告訴人因此受有頭部外傷、腦震盪及頭皮撕裂傷等傷害。因認被告涉有業務過失傷害罪嫌。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刑事訴訟法第254條第2項定有明文;又告訴人之指訴係使被告受刑事訴追為目的,是其陳述是否與事實相符,仍應調查其他積極證據以資審認,始得為不利被告之認定,有最高法院52年台上字第1300號判例可稽;復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事實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何有利之證據,亦有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816號判例可資參照。訊號被告○○○固坦承有於上揭時地撞及告訴人○○○之事實,然堅詞否認有前揭犯行,辯稱:我當時係綠燈,在公車專用道上正常行駛要穿越馬路,另一邊的公車專用道上的公車迴堵有壓到行人穿越道,而告訴人是從迴堵公車間的間隙走出來,所以我根本無法注意等語。經查,質之證人A稱:我於當日係與告訴人坐同一台公車,並下車要穿越馬路,當時我與告訴人搭乘公車所行駛之公車專道上公車有迴堵塞車的情形,下車後我與告訴人是要從前後兩台公車間穿越馬路,但我還未穿越馬路時,就看到告訴人被撞到,我並不清楚當時行人穿越道上的號誌是紅燈還是綠燈,當時可能是被告所駕駛公車前之車輛可移動,所以被告也可以駕車移動,而車間之間隙正好可穿越1人等語,是證人A雖不知行人穿越馬路時號誌是綠燈還是紅燈,然依證人A所述其餘情節,核與被告前揭所辯相符,足認當時告訴人下車方向之公車專用道係塞車,告訴人係從兩輛公車間之間隙走出欲穿越馬路時遭被告駕車撞及之事實。另證人B雖經傳訊未到,然詢之證人B於交通事故談話紀錄中稱:我看見車禍肇事時,上開營業大客車是在南京東路兄弟大飯店前之公車專用道停等紅燈,等號誌轉為綠燈時,該車剛起步前行,其前車頭就撞上當時正於行人穿越道上要穿越馬路之行人,我確定事故發生時,行車號誌是轉為綠燈的狀態,而行人號誌是轉為紅燈的狀態等語,是依證人B所述當時之紅綠燈狀態,核與被告前揭所辯其駕車方向是綠燈之情形相符,且依證人謝小姐前揭所證被告前方的車輛有移動乙情,堪認發生事故當時被告駕車行進方向之號誌為綠燈之事實。是告訴人既係欲違規闖越紅燈穿越行人穿越道,又係從兩輛公車間之間隙走出,客觀上實難認依綠指號誌駕駛公車在公車專用道上由東往西方向行駛之被告能注意及告訴人穿越行人穿越道之行而疏未注意,故尚難認被告有何業務過失傷害之犯行。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有何前揭犯行,揆諸首揭法條及判例意旨,應認被告罪嫌不足。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為不起訴之處分。


2010年8月18日 星期三

請求協尋~車禍目擊證人

事故時間:2010年5月15日(周六)下午2點50分
事故地點:台北市南京東路3段255號前行人穿越道
(南京東路復興北路口東邊)(兄弟飯店前)

在下欲尋找當天的目擊證人,希望能得到您的幫忙!謝謝。
當天情況,在下於公車專用道下車後,
於旁邊的行人穿越道往北穿越馬路,
突然被由東向西行駛的國光客運撞倒在地。
因為在下失去當時的記憶,
若您有目賭到車禍全程的經過,
務必請您與在下連絡,感激不盡。

ADSL升速不加價

中華電信籌備多時的寬頻ADSL「升速不加價」案,將自今天起3個月內完成作業,估計有近200萬戶客戶受惠。
中華電信指出,寬頻ADSL「升速不加價」案於 7月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同意後,目前已接獲NCC核定函,將立即展開升速作業,針對3種中低速率寬頻使用者,以原費率主動為用戶調升到較高頻寬。

中華電信表示,預計自今天起 3個月內完成「ADSL升速不加價」作業,估計近 200萬戶客戶受惠。升速後頻寬增加,上網速率及效率大幅提升,將使報稅、網路娛樂、網路教學等加值應用更加普遍,實質造福廣大客戶。

中華電信為求升速作業執行順暢,同時確保作業期間上網品質,將由全台灣23處營運處分區同步辦理,毋需客戶另外提出申請。


中華電信ADSL升速不加價,17日起跑,台灣大及遠傳也跟進。
台灣大寬頻表示,將ADSL提供升速不加價方案,適用所有新舊用戶,用戶不須提出申請,將分批執行頻寬升速作業,預計三個月內全面完成升速。遠傳也表示,推出ADSL升速不加價方案,預估三個月內完成。

So-net連線業務處副總蘇柏銘指出,自17日起實施的ADSL全面升速計畫So-net將主動幫用戶做頻寬升級動作,大規模升級後,未來舊速率將停止販售,並推出新速率的優惠方案。

2010年8月11日 星期三

請別愛上這樣的女孩,否則請深愛

請別愛這樣的女孩。

她有點懶,她不擅長做家務。
她獨立,也好強,她寧願忍受太多的寂寞和痛苦也不願意向別人提起。
但其實骨子裡,渴望有一個避風港灣,讓她去依靠。但她不會承認。
她必須確定那個人是否可以承受得了這一切的,
承受她的撒嬌,她的無理取鬧,她的倔強,她的悲觀,她所有的性格缺陷且永遠不離不棄。
只有這樣,她才放心,可以放心去繼續做自己,不會害怕有一天將要面對失去。
如果沒有,那麼她只好繼續寂寞和孤獨。

她對愛情沒有安全感,也不會給別人安全感。
她一定要對方先流露出對她有好感,她才散發她的熱情。
她愛的永遠是對她最好的那個,那個好她心裡是有一個標準的,你的積分超過了那條線,她會愛上你,
但大多數人沒超過線之前就離開了,或者超過了之後沒等她看到就離開了。

其實她要的並不多,她要的只是一個溫暖的家。
對她來說太重要了,雖然在她口中說出來的卻是:我不需要愛情。
當你緊張他的異性朋友,她會一面跟你說,他只是我的誰誰誰,卻一面偷偷在意你的感受。。。
對她們而言,唯一具備殺傷力的只有感情,感情如果受到挫折,要麼毀了她們,
要麼成就了她們。從此更加漠然,專注於事業。

她分手後完全不會像其他座在人面前要死要活,她嬉笑怒鬧,變得更加開朗。
在聽到朋友說有關他的話題時,從不刻意迴避,她適當參與,淡然微笑,
她的表現總會遭人懷疑這段感情的深淺,而人群中只有那些知道背後情節的人才看見她背後的眼淚和努力。

她從來不會在情人面前大聲哭泣,除非她真的崩潰了。
即使在你愛著她的時候,她也會胡思亂想讓自己悲傷。
如果你看到她的眼淚,請相信這絕不是她在博取同情,這是她這樣一顆內心驕傲的女子不得己的場景。

她想對你負責,對她負責,對自己的過去和未來負責,但請你不要輕易給她承諾和誓言。她很難相信。
即使她很難相信,但她還是會選擇等待。
她的傷初始濃烈似酒,很快就會變為一杯水,卻讓水滲入生活成為點點滴滴,她選擇在其中淡定,在其中沉默和內傷。
她就是這樣,強勢,霸道,任性....
不會討人歡心,死要面子,她愛朋友多過你。

  她最有保護慾,最沒有秘密。

最暴躁,最善變,最沒耐心,最衝動,最耐不住寂寞卻又喜歡假惺惺的讓自己一個人呆著。
有時候她又充滿陽光的氣息,愛笑愛說話,活蹦亂跳,可愛迷人....
她很自私,只願意與人同甘,不願意讓別人跟她共苦。
她的家庭不一定很是富裕,但她都是習慣了養尊處優。
她喜歡熱鬧,總會成為聚會的焦點,前提是她想。
她也享受孤獨,會靜坐在一個人的房間聽著很傷感的音樂。
她也會一整天呆在房間裡心情壓抑低落,但第二天一早起來,又會輕輕鬆鬆的打理一切,慌慌忙忙的拽著大衣拎著包往外衝。

她習慣在人前表現的很堅強,一付大女子主義的模樣。

她會想,遇到真正懂她愛她寵她的人,她就一定就會很安靜,心甘情願的安靜下來,
不煩,不鬧,按時吃飯按時睡覺,按時做一切能安心和他一起做的事情。

她從不輕言愛,她的愛很沉默,那並非是因為她缺少那份勇氣,在她的心裡有一道柵欄,那就是自尊。

  她看得比生命更尊貴的自尊。

如果有一個這樣的女孩對你說她愛你,那就代表在她的心裡你的分量勝過了她的自尊。
你不了解她,不懂她的好,就別愛她。

她會在真正愛她的人面前卸掉所有的盔甲和偽裝,做個幸福的小女人,
她不要求你要做什麼,不會無理取鬧要你陪著她,她有自己的生活,她給你空間因為她也需要空間。

她也會幻想,在遇到真正的他時,會在他累的時候悄悄熬上點營養粥,
然後說,看你這麼不辭勞累,本姑娘心情又不錯,犒勞犒勞你。

她在你面前永遠性感調皮,偶爾撒撒嬌,跟你玩陌生人的遊戲,在你的朋友面前從來大方得體,微笑的依偎在你身邊。

她不讓你給她買這買那,她會說,我啊,是大女人,不喜歡男人給我買單。。。
但是心裡卻會為你私自買給她的禮物而暗自開心,因為女人覺得那是你的寵愛。

她在意的是你的心,你若真心,她必然實意。最起碼你得表現的真心,能讓她感覺得到。

她會經常冒出些新鮮的想法來調劑生活,她的多變有時會讓你不安。

終有一天,她的敏感在你的呵護下慢慢消失不見,她的倔強被你的保護軟化,她的偽裝在你面前被輕易識穿。。。

得到她,別驕傲,因為沒人可以吃定她。
只有懂她的人,才會得到她的好。

她有時是有些遲鈍的,在感情方面,但有時很敏感,因為她在乎。
她有時想,當她遇上生命中的那個人,會愛的多麼濃烈,她渴望那種不計後果的極致,然後在強烈的碰撞中享受那種心痛感。

所以,別愛這樣的女孩,她太偏激,太虛偽,太粗心,又太神經質,太難伺候,太不溫柔。。。

如果你沒勇氣,沒能力可以堅持愛她,就別愛她。

因為如果你會離開,她的心將會永遠冰封,再也不會為任何人打開。。。。。。

From: 網路文章,因經轉載多次,在下無法查明作者。

"她要的並不多,她要的只是一個溫暖的家。
所以,
如果你沒勇氣,沒能力可以堅持愛她,就別愛她。"

我想,作者並非有所指特定對象,而是,
你想愛上的人,或已經愛上的人,不論是她是個什麼樣的人,有何優點,或有何缺點。
作者想表達的很簡單:
如果你沒勇氣,沒能力可以堅持愛她,就別愛她。
請別愛上這樣的女孩,否則請深愛

2010年8月1日 星期日

行天宮濟世服務 - 掩魂


(阿婆說來拜恩主公一定要買的只有米糕,麵線不要買,麵線只有神明生日祝壽時才祭拜。)

掩魂:

掩魂亦稱為「掩卦」。顧名思義,掩魂即將人的魂暫時掩藏起來,藉此躲過惡運災厄,待較危險的時機一過,即可獲致平安。

掩魂的儀法是認為人從五歲開始每隔九年會「走刑運」。五歲、十四歲、廿三歲、三十二歲、四十一歲、五十歲、五十九歲、六十八歲、七十七歲、八十六歲、九十五歲、一○四歲…等,該年較容易發生事端,影響自己或家人,因此以掩魂加以化解,。

參加掩魂原則上在生日前兩個月內辦理之,例如農曆七月生日者,五月即可以來本宮請筊,決定掩魂的日期。若當年沒有掩魂,直到隔年生日前兩個月,都還可以參加掩魂,例如:有一信眾廿三歲農曆七月生,由於沒有如期掩魂,直到次年廿四歲的農曆五月之前,都可以補登記。

登 記
祭解當天早上七點三十分至十點三十分登記,請攜帶一份米糕來本宮事務所,並填寫基本資料(姓名、性別、年齡,農曆出生年、月、日、時、住址)辦理登記。

掩魂科儀禮畢,効勞生依名單喚名,請信眾將米糕和開卦通知單帶回去。

開 卦
開卦日期是在次年生日過後一個月的初一或十五。例如:農曆三月九日生日者,於次年四月十五日開卦;農曆三月十六日生日者,於次年五月一日開卦,以此類推。開卦日本宮會主動為信眾舉行開卦科儀,當日信眾只要前來拜謝即可。


姜子牙救孝子武吉 - 掩魂的由來

周文王時代,武吉和母親居住於僻靜山中,以砍柴為生。有一天武吉挑柴到西歧城南門叫賣,適逢文王出巡,街道站滿了侍衛甲馬。武吉迴轉身時,扁擔剛好擊中門將王相的耳朵,王相在哀嚎中倒地氣絕。傷人命者須償命,文王畫地為牢,先將武吉就地囚禁,待日後處決。

第三天,武吉思及寡母無人奉養,不禁當街放聲大哭。大夫散宜生念其一片孝心,於是請文王准許武吉,先回家安頓母親的生活,再回來受刑。武吉回家向母親述明原委,並提及曾遇見姜子牙,警告他說近日會出事,母親趕緊催促他去找姜子牙救命。

姜子牙指點武吉:「在床前挖一大坑深約四尺,每天晚上就睡在坑內,請母親在你頭前點一盞燈、腳後點一盞燈;身上蓋些草,再抓一把米或飯撒在上面。睡過一夜起來,只管去做生意,不會有事。」經過一段時日,散宜生等不到武吉回來報到,不得不向文王請罪。文王取來金錢占演凶吉,結果顯示武吉畏罪投潭自盡,已不在人間了。從此以後,武吉遂得以脫身。

2010年7月15日 星期四

類固醇的功與過

類固醇在臨床上使用已有40多年的歷史,可以治療的疾病和症狀相當多,過去由於濫用加上使用不當,所以造成了很多副作用,看起來好像很可怕,但其實只要用的正確,類固醇是一種很好用的藥,醫師因為有了它,才能於危急邊緣中將許多病人再救回來。

它是人體本來就會分泌的物質,除此之外,我們在遇到外在環境壓力或危急時也會迅速分泌大量類固醇來「應急」,最明顯的是運動員常打一種合成代謝的類脂醇(Anabolic Steroid),也是類固醇的一種,以增加運動場上的爆發力,以達到短時間提升運動成績的目標。但因大量服用類固醇之各種副作用對身體的傷害力確實很大,使得各種體育協會基於保護運動選手的心理下將類固醇列為禁藥。但有些運動員因為長期運動的肌腱、韌帶傷害也會使用類固醇來治療,唯在使用後幾個月內都會從尿液中檢測出來,最近國內為奧運選手作的藥檢即為一例。

類固醇由於很多媒體錯誤的報導及妨間的傳言,導致民眾對其產生很多不必要的誤解,在醫院可以發現,病人最在意、最害怕的藥物,除了癌症病人所用到的化學治療外,大概就是類固醇了,幾乎人人都知道「美國仙丹」這名詞。

類固醇之臨床應用

類固醇是人體正常生理所需的荷爾蒙,每人每天都會於腎上腺皮質分泌一定量的類固醇(Cortisol)供人體正常的生理作用,分泌量的多寡由腦部的下視丘、腦下垂體及腎上腺皮質共同來控制,而且分泌有一定的規律,在我們每天早上睡醒時是最高,之後在白天的時間會慢慢下降,到了晚上12點時達到最低。一旦身體遭受意外傷害、壓力、疾病影響導致身體免疫力發生變化(包括:各種發炎、過敏、分泌不協調...等),皆可由類固醇來治療改善(如P.37表一)。

急性發病期,有可能每天使用大劑量的類固醇,較有可能發生副作用,隨著病情穩定進步時,服用劑量會減少,隨著服用劑量的減少,副作用也會減少,直至病情完全改善。只要在醫師指示下服用類固醇,醫師會平衡使用時的利與弊,以期達到最好的治療效果並盡量減少可能發生的副作用。

類固醇的常見副作用

類固醇的副作用與藥量及使用期間有直接的關係,若長期使用、或大劑量使用較容易造成副作用,此些副作用與各人體質也有關係,並非人人都會產生。以下列舉一些有可能較常發生之副作用及服藥時之注意事項供大家參考。

1.血壓上升-你開始服用類固醇就要密切注意血壓的變化。一旦血壓上升成為問題,就要服藥控制。你最好學會在家量血壓。

2.饑餓-類固醇使人容易饑餓、吃很多,顯著的食慾增加對小孩來說是一大問題,你可能需要營養師的協助來避免體重過重。

3.外在形態改變-庫辛氏狀 "Cushingoid" 一詞是用來描述因服用類固醇所造成的改變,臉頰、軀幹可能變得腫胖,特別是臉部及眼臉會浮腫,而相對地,手腳就顯得 "皮包骨"。

4.鹽和液體的滯留---類固醇會有使液體滯留的傾向,這就是為何限鹽飲食是很重要的。

5.降低對感染的反應---當你的小孩在服用大劑量的類固醇時,對抗感染的能力就會降低,有些感染會變得非常嚴重,假若你的小孩尚未感染水痘,或未接受疫苗,就要避免暴露在公共場所,當你的小孩已暴露時,就要儘快找你的醫生。

6.情緒搖擺不定---當你服用類固醇時,可能會發生極度的高興、憂傷、或活躍。

7.腸胃方面的問題-類固醇會增加對腸胃道的刺激,假如出現胃不舒服的問題,要找你的醫生,這時可以用制酸劑,早上吃飯時合併服用類固醇,可減少胃部不適。避免同時服用亞斯匹靈(Aspirin)類的藥物,因為它皆會引起胃不舒服。

8.粉刺(青春痘)-對青春期的孩子,類固醇會加重粉刺的產生。

9.月經週期的改變-對女孩子,經期會變得不規律,甚至停經幾個月。

類固醇的藥物使用注意事項及指引:

1.治療期間必須在指定時間回診。

2.不可任意停藥,因為定期定量服用才可達到最佳治療效果。長期服用的病人,不要太快停藥,而要配合醫師指示漸進式地停掉,以免快速停之後,體內頓時類固醇分泌不足。

3.外用藥膏若含類固醇者,勿任意塗在青春痘、病毒黴菌或細菌感染部位,以免病情惡化。

4.有糖尿病、高血壓、胃潰瘍病史者,使用類固醇要特別謹慎;長期點含類固醇眼藥時,要定期測量眼壓,以防止青光眼產生。

5.如果是一天服用一次,應盡量在早上吃藥,此舉較符合人體生理週期,可避免對下視丘腦下腺腎上腺造成抑制。

6.如有任何不適,請與醫師聯絡,並請告知別科醫師你有在使用類固醇。

7.由於類固醇嘗起來很苦,所以若是因此你的孩子不吃時,可在吃藥時伴服些水或其它如蜂蜜、花生醬等諸如此類的東西。

8.如果說早上忘了吃,記得當天一定要快點吃,要是你的孩子服藥時間是每兩天吃一次的話,那麼你可以將吃藥時間記錄在月曆上,以提醒你那天該餵他吃藥了,要記得,忘了吃藥是件很危險的事,小孩子們會因此而得不到藥物的完整療效。

結 語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對於氣喘病人(尤其是小孩及孕婦),因類固醇藥物加註影響兒童生長的警語,氣喘兒童或孕婦常會非常擔憂,可能不明究裡任意停用或自行減量,但氣喘若沒有好好控制所導致的危險將會令病人未蒙其益先受其害。有些氣喘病患非常排斥吸入性類固醇,只在呼吸不順時使用氣管擴張器,惡果是氣管一直處於發炎狀態,氣管擴張器愈用愈沒效,結果氣管功能愈來愈不好,發作次數反而增加。根據報告,懷孕婦女可以安心使用吸入類固醇,如果因停用吸入性類固醇而使氣喘失去控制時,會使母親及胎兒血氧濃度太低,反而造成初期子癇、胎兒出生前後死亡、早產、子宮內生長遲緩、先天畸形的不良作用。

因此類固醇如在正常劑量下,遵照醫囑按時使用,副作用多半不會發生或很輕微,不需要特別在意;但如果自行購買來路不明的成藥或中藥時就要留意是否有添加過量的類固醇可能性;類固醇應是當用則用,用而得當,不要過度排斥,也不要濫用, 所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相信只要正確的使用藥物,並清楚的掌握其藥性,儘量減少其副作用,類固醇將不會另你又愛又恨了!

表一、類固醇之臨床應用

腎上腺功能不足

過敏

血液病

腎臟病

關節炎

氣喘

器官移植

神經系統疾病

腸胃疾病

眼疾

結締組織病

皮膚病

高血鈣症

傳染病

免疫系統疾病

 


From: 奇美醫訊(55期 89年12月出版) 護理部 劉憶萍督導

2010年7月6日 星期二

消基會早餐抽查 蛋餅、豆漿驗出防腐劑

From: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2010.07.06 03:27 pm
蛋餅或蘿蔔糕配上一杯香濃的豆漿,是國人喜愛的早餐選擇之一。消基會抽檢大台北地區的中西式早餐店,發現10件蛋餅有1件違法添加己二烯酸,10件蘿蔔糕有5件被檢出過量己二烯酸,若攝取過量,恐會加重肝臟負擔。消基會呼籲主管機關應深入去追查,而早餐店則應慎選供貨商,避免危害消費者的健康。

除了抽查蛋餅與蘿蔔糕外,消基會還針對豆漿的粗蛋白質含量進行測試,15件豆漿樣品中,發現有5件豆漿粗蛋白質含量低於2.6%,包括萬佳鄉、盛園豆漿、永和豆漿大王、來來豆漿和麥味登5家店家,其中麥味登的豆漿粗蛋白質含量不到1.5%,顯示店家為降低成本,在製作豆漿時加水量過多。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指出,在10件蛋餅中,連記永和豆漿大王的蛋餅,被檢出違法添加己二烯酸,此外,連記永和豆漿大王、新鮮豆漿店、永和豆漿大王、永和豆漿和四海豆漿大王的蘿蔔糕,則被檢出添加過量的己二烯酸。

謝天仁表示,大部分早餐店所販售的蘿蔔糕和蛋餅皮,都不是自己製作,而是有固定的供貨商,因此可能早餐店家對於其所販售的蛋餅皮與蘿蔔糕有防腐劑過量的情形並不知情,呼籲早餐店應慎選供貨商。

己二烯酸增加肝負擔

北台灣科學技術學院餐飲管理系副教授李哲瑜指出,蘿蔔糕屬於糕餅類,依法允許添加苯甲酸及己二烯酸,但兩種防腐劑的使用上限皆為每公斤1公克,而蛋餅與豆漿則不得添加。她表示,若攝取過量的己二烯酸,恐會加重肝臟負擔,長期則會影響健康。

豆漿店:會立即改進

位於永和市永和路上的連記永和豆漿大王,店中所販售的蛋餅和蘿蔔糕,都被消基會檢測出含有防腐劑己二烯酸。連記永和豆漿大王表示,已通知供貨商,將會立刻改進。

連記永和豆漿大王和廠商合作已久,對於蛋餅和蘿蔔糕違法添加防腐劑並不知情,強調將會儘快更換供貨商。位於台北市愛國東路上的新鮮豆漿店,所販賣的蘿蔔糕也被檢測出含有過量的己二烯酸。新鮮豆漿店表示,不知含有防腐劑,將立即改進。

玉石也能做成衣服! 還可降低體表溫度1.2度

你知道玉也能做成衣服嗎?為了解決台灣玉廢棄腳料回收所研發的玉石纖維開發技術,開創了高機能性纖維產業新紀元,由於玉石纖維具有獨特的涼爽功能,穿上玉石纖維做成的衣服,可以使體表溫度降低1.2度,相當適合炎熱的夏季,這項技術已吸引國際大廠的目光,國內也考慮做成公務人員的節能衫。

經濟部6日舉行中小企業亮眼創新研發(SBIR)成果記者會暨研發成果展示,展出多項經濟部近年來協助中小企業投入創新研發的亮眼創新成果,包括東部地區山豬園農場的「果子狸腸道乳酸菌微生物培養技術」、華楙公司的「高機能性花蓮豐田玉石纖維開發」、佳興公司的「台東洛神花速結晶粉末製程與應用」、偉雄公司的「台東樹豆之納豆產品開發應用」,以及離島地區良金公司的「金門特產保存期限延長技術」等,經濟部長施顏祥也一一了解各項研發成果。

由於這幾天的天氣炎熱,展示成果之一的玉石纖維技術格外引人矚目,在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的協助下,開發出去除石綿和奈米均質化的台灣玉石粉體,並結合抗菌和消臭材料,具有涼爽、抗菌、消臭等高機能性,除可開創高機能性纖維產業新紀元,並可解決台灣玉廢棄腳料回收問題,同時賦予花蓮地方特有的台灣玉石產業新的生命。

試穿玉石纖維製衣的紀小姐表示,穿起來很涼爽,透氣功能相當好,讓她不太想脫下來。事實上,不只紀小姐滿意,這項玉石纖維技術已吸引國際大廠的目光,國內也考慮做成公務人員的節能衫,目前都在洽談中。而華楙公司在促成這項技術後,平均月產20噸紗、銷售金額280萬元,未來銷售額甚至可以達上億元。

夏日穿得清涼 反而會更熱

From:【台灣醒報╱記者莊雅茜/台北報導】2010.07.06 03:32 pm
「熱爆了!」近日各地氣溫直逼40度,民眾紛紛拿出消暑本領及小物來滅「火」。可惜短袖、短褲配冰飲,消暑沒有用!有學者指出,不注意紫外線,會加速皮膚老化,穿得清涼,反而感覺更熱。

哈佛健診家醫科醫師李鴻科表示,有些坊間流行的「冰鎮」方法,不僅消暑效果短暫,還可能暗藏散熱不良危機!一般常見的錯誤避暑方式,主要包括頻繁進出冷氣房、大口吃冰和減少穿衣。

李鴻科醫師與利欣診所醫學美容主任顏嘉村醫師均表示,陽光中的紫外線,會對皮膚產生極大的影響。若衣服穿得少,曝曬範圍越大,老化更快。

另外,李醫師還指出,當氣溫超過37度,皮膚不僅不能散熱,更可能會從外界吸收熱量;因此,穿得越清涼,反而會感覺更熱。

要注意的是,並非在豔陽底下工作才會中暑,坐在辦公室吹冷氣的上班族,也可能因為「散熱不良」而中暑。聯合醫院家醫科醫師張郁梓表示,當從悶熱的室外天氣進入冷氣房,皮膚表面毛細孔與體內血管急速收縮,若處於水分補充或運動量不足等不利人體正常排汗的環境,將導致熱量蓄積在體內,無法蒸散,進而引發頭痛與呼吸道不適等問題。

張醫師還說,運動完後暢快大灌冰飲,除了可能刺激口腔黏膜,造成呼吸與腸胃道局部不適,更嚴重者可能發生痙攣。她建議大家在喝冰品時,可以先含在口中,等到飲料溫度升高後再喝下去。

另外,最近市面上熱賣一種「急速冰涼領巾」,號稱只須泡在冰水三分鐘,繫在脖子上,就能降溫三到五度。對此,張郁梓也提醒民眾,人體皮膚無法長期承受低溫,建議不要把冰品久放在身上同一位置,以防凍傷。